叶经理:186 6600 3515(同微信)
  •   
  •   
  •   
  •   
  •   
  •   
  •   
  •   
  • 公司简介
  • 威盟团队
  • 清关业务
  • 进口物流
  • 进口资讯
      当前位置: 主页 > 进口资讯 > 文章

    关于调整进口化妆品消费税公告

    作者:admin  来源:未知  时间:2016/10/9 9:24:34  点击量:
    经国务院批准,对化妆品消费税政策进行调整(具体内容见财政部网站)。现就进口环节执行事宜公告如下:
      
    一、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时,应按以下规定填报报关单:
      
    (一)化妆品的第一法定计量单位为“千克”,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为“件”。(商品编码详见附件) 
      
    (二)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化妆品,按照净含量申报第一法定数量,即不包括内层包装物和外层包装物的重量;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(罐)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。
      
    (三)包装标注含量以体积计的化妆品,按照净含量1升=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第一法定数量,即不包括内层包装物和外层包装物的体积;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(罐)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。
      
    (四)包装标注规格为“片”或“张”的化妆品,上海机场进口报关http://www.waterman-jc.com/,按照商品净重申报第一法定数量;按照“片”或“张”的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。
      
    二、海关总署2016年第20号公告第三十六条第四项第二目内容同时废止。
      
    本公告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。

  • 上一篇:进口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一般规定
  • 下一篇:现代进口清关物流公司都是什么样的
沪ICP备14026320号 广州威盟供应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在线客服:
186 6600 3515